作者:望远镜
谁能想到,KTV里切个歌,还搭上了性命?
7月1日,四川发生一起丈夫打死妻子的惨案,导火索是妻子在KTV频繁切歌。
民警赶到时,妻子刘某已倒在血泊中。
当晚,丈夫周某请朋友们吃饭,饭后K歌助兴,妻子随行。但是妻子刘某在KTV期间频繁切歌,丈夫非常恼怒,但当时不便发作。
回到宾馆后,两人发生争执、抓扯,一强一弱下,丈夫周某继续进行肢体攻击,在“翻旧账”得知妻子“出轨”后,将其打死。
妻子已死,来自丈夫的出轨说法,是否符合事实,无法定论,也完全不是重点。
因为显然,无论妻子是否出轨,丈夫将愤怒付诸于武力,把人殴打致死,这种过激的暴力行为,都已经百分之百超越了法律的边界。
近两年来,随着媒体报道的普及,女性(当然也包括被家暴男性)越来越多的发声,家暴已经被广泛唾弃。
本以为,对家暴大声说不,已经是现代公民的普遍的共识。
然而,这件事情上,评论区惊现的一些内容,让人发现,我们还是过于乐观了。
我打人,道歉不就行了?
抛开家暴致死本身,很多人居然在为施暴的男子正声,纷纷为其解释:
打死老婆,又不是因为她切歌,而是她出轨。
即便是在反驳“出轨”的说法,也没有强调家暴本身的违法属性,而仅仅是在申诉:出轨只是一方之词。
所以在一些人眼里,家庭暴力是一种可行性行为吗?如果一方出现过错,那么挥起自己“强大的拳头”,就是正当的了?
可悲的是,不止于普通网友,即便是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,这等家喻户晓的“大教育家”,至今也执迷于自己的观念里。
时过境迁,8年前的那起甚嚣尘上的家暴事件,他并没有反省。反倒认为,一切是因为他公众人物的身份,被过度放大了。
年,是李阳疯狂英语创立的第30年。他仍游走于全国各地,以洗脑式演讲收服了一批批忠诚的信徒。
去年的一次公开演讲中,谈到曾经的家暴。
他毫不羞愧:家里打一架,正常啊。
还问道台下的学生们:你爸你妈打过架没?
“都打过嘛!”
“都打过嘛,为啥没人报道啊?你没名气嘛。”
全场响起掌声。
东方直播室曾在一期节目中,邀请了李阳等人围绕家暴主题做探讨。不出意外的是,他仍然不认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有错。
不止李阳,更有作家在家暴这个问题上,语出雷人。
节目现场,二人双双被法学专家打脸。
我国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第二条规定,家庭暴力,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
因此,一次和多次,只是程度的区别。
只要形成身体侵害,就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。它不是家庭纠纷,不是夫妻矛盾,而是上升到违法行为。
这些作家、教育学者,所谓的成功人士,在家暴问题上,抱持着错误观念还能侃侃而谈,全然不觉得一次肢体的殴打,有多么过分,更别谈认为它触犯法律了。
名人尚且如此冠冕堂皇,我们不敢想象,有多少普通人仍然凭借“自己的老婆或丈夫,打打骂骂无所谓”这种根深蒂固的意识,继续着将矛盾随随便便诉诸武力的人生?
李阳有句话没有说错,为什么被大肆报道?因为他有名气。
是的,被李阳家暴的妻子Kim在微博大胆发声,李阳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。
但试想一下,如果家暴双方都是无名百姓呢?如果施暴者不是大名鼎鼎的李阳,妻子晒出的伤痕照,还能轻易获得声援吗?
Kim的背后,是多少无人问津的受害者?
千千万万被暴力虐待,却依然噤若寒蝉的女性,她们的声音,几乎没有人听到。
为什么不逃?为什么不离婚?
生活在家暴阴影下的人,绝非寥寥而已。
平均每天,都有1个人因家暴而死。
仅从媒体报道的案件出发,经统计,年3月到年10月,这20个月期间,我国境内家暴导致的死亡案件有起,至少名成人和儿童死亡。包括被殃及的邻居、路人,平均每天家暴致死超过1人,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。
年的妇联调查显示,每年受理家暴案件高达5万起。24.7%的已婚女性,不同程度地遭受家暴,平均每7秒钟,就有一位女性被家暴。
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,才会报警。
这并非中国独有的情况。
即便法律非常健全的美国,平均每年有万女性遭受家暴;
在南非,有40%的男性对配偶实施过家暴;
中东地区,被家暴的妇女高达八成。
先天性的体力悬殊,夫妻密闭相处时难以避免的矛盾,数千年父权男权崇拜下遗留的封建观念,都是这些数据高居不下的原因。
然而,比数字更恐怖的是,是家暴甚至无法摆脱。对于一些受害者们,它如同黑暗的无底洞,每一次奋起反抗,都再一次被现实打倒。
最后的最后,甚至只能通过“杀夫”式的同归于尽,解除了暴力,自己沦入监狱。
为什么不说出来?为什么不逃出去?为什么不离婚?
让那些女犯们,告诉我们答案。
年,央视《新闻调查》曾做过一期《女子监区调查》。
河北省石家庄监狱的女子监区,十几个女犯,都因为杀死丈夫入狱。同时,她们全都遭受过长期的家庭暴力。
安瑞花的一只眼睛是鱼白色,是出事前几年被丈夫用酒瓶砸的。
血直接从眼球里喷出来,脸上全是玻璃渣,感觉眼睛要掉出来一样。
在安瑞花及其女儿、婆婆的口中,那个男人,经常喝醉,成宿成宿地闹。
家里的每个人,都被他打过。小女儿脸上,还有一块被铁器砸伤的疤痕。
在丈夫酒醉后,扬言要杀死全家人的夜晚,安瑞花拿起菜刀,砍下了20余刀,现场血肉模糊。
被捕后,她的儿女写了呼唤书,村民集体请愿,婆婆也为她求情。
豆晓花,嫁给丈夫时只有15岁,丈夫比自己大11岁。至今,她还无法相信丈夫已死的事实,被威胁的心魔,仍然在折磨她。
婚后,丈夫不允许她和任何人说话,男女都不行,连自己的家人都不允许。他担心有人挑唆,豆晓花不和他过日子。
为了让丈夫相信自己,她自我封闭,不和任何人接触。但依然打消不了丈夫的猜忌,他的疑心病越来越重。
皮带、鞋底,刀,他随时在逼她去死。
动不动就给一根绳子:你上吊吧
或者突然递给自己一瓶毒药:喝吧
晚上睡着睡着,她脖子一冰,突然发现丈夫把刀架在她脖子上。
揪着她的头发往后拉,把整个脖子暴露出来,她只能盯着屋顶,叫不出来,咽着口水,等着他会不会割下来。
随着年龄渐长,这种威胁更是步步逼近。
“因为你长大了,你死吧”
最后一次施暴,豆晓花回忆说,那天他特别不正常,眼睛血红,一直在看表,好像不把她杀死决不罢休。
口中说着:快到五点了,是你自己动手,还是我动手?
试图逃跑到娘家,还是被丈夫用刀抵着后背,押了回来。
她说:是不是我死了,就算完了?
丈夫说:你姐姐,你父母,都一块炸了。
当晚,她顺手抄起铁棍,把丈夫打倒在地上。那是她第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反抗。
性虐待,也普遍存在于这些杀夫女囚身上。“别问我这个,我心痛”无一例外,十几个受访女犯,全部是这个答案。
然而,她们为什么不离开?除了极端杀人,没有其他出路了吗?
这些家暴中的受害者,她们经历的轨迹非常相似。而施暴的一方,往往有一个暴力周期,在施暴和下一次暴力之间,有一个平稳期。
这种暴力周期,使她们患上“受虐妇女综合症”,强烈打击下的无助感背后,她们甚至心存幻想,不忍心离开施暴人。
豆晓花说,丈夫打她之后,都会后悔:“看看这儿,摸摸那儿,疼吗?”其他受访者也表示,丈夫每次都说,以后再也不这样了。
于是,她们依然心存幻想,丈夫有一天也许会被感化。
但下一次,会打得更狠。
受虐妇女常年生活在殴打凌辱中,觉得自己非常无能。每天提心吊胆,看到人就躲。
暴力,也是随着时间,越来越重,越来越频繁,她们如同温水中的青蛙,想要跳出时,已经无能为力了。
离婚?
这些女囚们,都想过。但没有人敢。
安瑞花曾也对丈夫提出离婚。
他说,你要是敢离婚,不宰了你一家人才怪。
安瑞花曾经求助过村书记,村里的解决方式是,把他丈夫捆在树上打了一顿,但回家之后,他会更加变本加厉。
采访中,法学专家也指出,脱离这种家庭处境,对受害妇女非常艰难。
不仅会受到丈夫的威胁,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,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处离婚。
找大队、找村长、去派出所、县里的妇联组织,都无疾而终。
这些机构,统统只做调解,而调解,正好符合了施暴者的意愿。
离婚又如何呢?判决又如何呢?
释放的那一天,就再一次开启了噩梦。
上世纪80年代初,“受虐妇女综合症”在北美已经成为法律概念。暴力周期、后天的无助感是这个概念的两大必要因素。
而这种模式可以解释两个关键问题,第一,为什么不离开施暴人;第二,她们杀夫具备合理性。
它充分说明,轻而易举的一句“你怎么不离开”,是如此不近人情。
“受虐妇女综合症“最早用于司法实践,曾应用于年的加拿大,成为了可采证据。琳·拉娃莉在暴力恐吓下杀夫,最终被无罪释放。
但其过程,却艰难波折。
一审宣布无罪、公诉人不服上诉,二审撤销原判,最终闹到加拿大最高法院,维持了一审的宣判。
而将视角转向我国,法律对家暴逼迫下杀夫妇女们的宽恕,一样经历着辗转的漫漫长路。
甚至可以说,每一个苦痛中的她们,凭借着一己之力的挣扎与呐喊,甚至用自己永久丧失的自由,一点点铺起了反家暴法不断推进的道路。
这一路,艰难跋涉
安瑞花、豆晓花等等,那些杀夫入狱的女性们,在法庭陈述时,对于家庭暴力,她们只字未提。
在年以前,在这种以暴制暴的夫妻致死案件中,司法量刑,还更看重犯罪结果,家暴作为犯罪诱因,不被重视。
判决结果,很大程度上,和法官个人对“家暴”的认识有关。
在受访的女囚中,几乎全部遭到重判。
最低判刑是,十二年有期徒刑,半数是无期徒刑、死缓。
研究表明,在年到年,判决的48个关于家暴受虐妇女以暴制暴案件中,近60%的妇女被认定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,被判处死刑或者重刑。
几年之后,曾震惊国内外媒体的“李彦杀夫案”,让人在这一黑暗压抑的空间里,看到了一丝转机的微光。
这一刑事案件,曾引发中外媒体的讨论,甚至引起联合国机构的